1.如果买方需要更改交货地址,必须在卖方交货前三天书面通知卖方(加盖公章),以便卖方安排交货计划。
2.当卖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将货物运至指定地点时,买方应及时接收并妥善保管所有货物。如果买方在验收后不接受所有货物,他必须支付卖方的来回运费和额外的仓储管理费,并赔偿卖方的损失。
3.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应符合国家、行业和厂家、卖方标书和实物封样的标准和规范。
4.办公家具安装三天后验收货物时间,买方根据设计图纸、报价和卖方承诺的质量标准,如发现型号、数量、颜色、性能、质量与合同不一致,可在24小时内电话通知,并在48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,否则视为产品符合双方要求。因买方人为因素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损失的,卖方不承担责任。
5.买方应在相关验收单上签字(买方承办人)或盖章(公章或合同专用章)。